发挥考核评价的导向作用。(四)增强创新能力加强科研工作。完善装备科研体系,围绕装备各个层面开展理论与实践研究,为装备发展提供创新动力。设立基础教育装备研究专项课题,推动基础教育装备领域的科学研究。开展、区域、装备发展规划、发展战略和推进策略的研究。进行装备与教育教学过程深度融合的方法与策略研究。开展装备应用效果的评价指标体系研究。定期发布装备发展研究报告。探索社会联动。各地要加强宣传引导,做好政策解读,结合相关热点问题,以生动的实例,引导、家长、学生及社会各界更加重视装备工作,充分调动社会参与的积极性。及时总结推广各地的有益探索和成功经验,推动装备工作不断创新发展。发挥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的积极作用,促进产品质量、生产采购等工作水平不断提升。推动开放合作。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企业作用,理顺行业协会与装备部门之间的关系,加强行业自律,规范行业管理。鼓励社会力量创建教育装备设计研究院、装备产业园、产业基地,完善装备研究、设计、开发、生产、建设、运行维护与技术支持服务体系。鼓励教育参与装备的设计开发。推动装备对外开放合作。 优先更新关键设备:对于影响教学质量的关键设备,如多媒体设备、实验设备等,应优先进行更新。上海高校项目管理审计平台
相关部门、、事业、科研、企业等各要素深度参与、相互促进的装备发展格局。(二)工作原则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在教育部统一部署下,各地因地制宜确定装备发展路径。发达地区,重在优化结构,实现装备与教育教学有机结合。欠发达地区,重在均衡提高配备和管理水平,并向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倾斜。重视支持信息化教学装备发展。育人为本、深度融合。实施素质教育,推进装备与课程建设和文化深度融合,装备与师资培养和教学实践深度融合,装备与教育教学和管理服务深度融合,满足促进学展的学习需要。标准、支撑。以课程标准规定、装备标准体系和规范工作机制为,强化法治意识、规范意识和意识,坚持推进装备规划、实施、管理的制度化和化。注重工作队伍建设,发挥技术力量作用,注重基础设施、数字资源、师生应用能力协同,实现教育技术装备化发展。鼓励创新、特色发展。支持基层进行实施模式创新、管理方式创新、应用技术创新。在标准化的基础上,鼓励充分发挥装备作为课程资源的作用,实行特色化发展,实现标准化与特色化的有机统一。各方联动、协同推进。立足获得产品和服务,培育、引导、规范装备市场,充分发挥其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上海高校项目管理平台教育发展对装备的要求,教育装备必须提升教育装备工作的专业化水平。
要求供应商提供的同类业务合同一般不超过2个,并明确同类业务的具体范围。涉及**采购政策支持的创新产品采购的,不得提出同类业务合同、生产台数、使用时长等业绩要求。第十九条采购方式、评审方法和定价方式的选择应当符合法定适用情形和采购需求特点,其中,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应当依法获得批准。采购需求客观、明确且规格、标准统一的采购项目,如通用设备、物业管理等,一般采用招标或者询价方式采购,以价格作为授予合同的主要考虑因素,采用固定总价或者固定单价的定价方式。采购需求客观、明确,且技术较复杂或者性较强的采购项目,如大型装备、咨询服务等,一般采用招标、谈判(磋商)方式采购,通过综合性评审选择性价比比较好的产品,采用固定总价或者固定单价的定价方式。不能完全确定客观指标,需由供应商提供设计方案、解决方案或者**方案的采购项目,如首购订购、设计服务、**和社会资本合作等,一般采用谈判(磋商)方式采购,综合考虑以单方案报价、多方案报价以及性价比要求等因素选择评审方法,并根据实现项目目标的要求,采取固定总价或者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等单一或者组合定价方式。
开展装备理念、产品、标准体系、应用、管理、服务的交流合作。四、保障措施(一)健全管理机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和规范装备职能机构建设,合理确定职责任务,科学安排人员,确保相关工作顺利开展。各地装备部门要与教学管理、教学研究等部门建立密切协作机制,形成合力。加快构建教育行政部门和之间的管办分离、权责明晰、运转的新型装备治理工作机制。探索建立咨询、第三方服务、装备部门管理的现代服务机制。建立技术团队,加强对各级装备工作的指导与咨询服务。(二)保障日常运维各地要结合教育发展需求,按照标准及时更新设备设施,确保消耗性材料的补充与供给,确保每个班级都能按照教学进度开齐开足实验,限度满足学生动手实践活动的需要。加强日常运行维护服务,采取多种措施,降低运维成本。鼓励多渠道筹措装备资源,引导和鼓励社会、企业公益支持装备事业发展。(三)建好管理队伍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要配好装备工作人员,为其提供有利工作和发展环境。鼓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订实施实验室、教室管理员标准。鼓励创造条件,促进使装备工作人员发展,评聘相应的技术职务。探索与有关高校合作开展相关学科的研究生培养。 为区域内学校及单位解决了“一套资产重复劳动”的问题。
包括合同类型、定价方式、合同文本的主要条款、履约验收方案、风险管控措施等。第十四条采购人应当通过确定供应商资格条件、设定评审规则等措施,落实支持创新、绿色发展、中小企业发展等采购政策功能。第十五条采购人要根据采购项目实施的要求,充分考虑采购活动所需时间和可能影响采购活动进行的因素,合理安排采购活动实施时间。第十六条采购人采购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外的项目可以自行采购,也可以自主选择委托集中采购机构,或者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采购。第十七条采购人要按照有利于采购项目实施的原则,明确采购包或者合同分包要求。采购项目划分采购包的,要分别确定每个采购包的采购方式、竞争范围、评审规则和合同类型、合同文本、定价方式等相关合同订立、管理安排。第十八条根据采购需求特点提出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与采购标的的功能、质量和供应商履约能力直接相关,且属于履行合同必需的条件,包括特定的资格或者技术资格、设备设施、业绩情况、人才及其管理能力等。业绩情况作为资格条件时,要求供应商提供的同类业务合同一般不超过2个,并明确同类业务的具体范围。科学合理确定采购需求,严格规范开展履约验收。上海基建项目管理审计平台
不断提高教育装备与管理水平、提升教育装备的管理和使用率。上海高校项目管理审计平台
第二十条除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在有限范围内竞争或者只能从***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外,一般采用公开方式邀请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第二十一条采用综合性评审方法的,评审因素应当按照采购需求和与实现项目目标相关的其他因素确定。采购需求客观、明确的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中客观但不可量化的指标应当作为实质性要求,不得作为评分项;参与评分的指标应当是采购需求中的量化指标,评分项应当按照量化指标的等次,设置对应的不同分值。不能完全确定客观指标,需由供应商提供设计方案、解决方案或者**方案的采购项目,可以结合需求调查的情况,尽可能明确不同技术路线、**形式及相关指标的重要性和优先级,设定客观、量化的评审因素、分值和权重。价格因素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确定分值和权重。采购项目涉及后续采购的,如大型装备等,要考虑兼容性要求。可以要求供应商报出后续供应的价格,以及后续采购的可替代性、相关产品和估价,作为评审时考虑的因素。需由供应商提供设计方案、解决方案或者**方案,且供应商经验和能力对履约有直接影响的,如订购、设计等采购项目,可以在评审因素中适当考虑供应商的履约能力要求,并合理设置分值和权重。上海高校项目管理审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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