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选用审查招标代理机构制作的招标文件,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布招标公告。3.选用选派作为采购人,参与评标工作。4.招标结果报选用确认。以上4个环节要形成完整的纪要,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备并向家长、社会公布。六、公示采购结果评选结束后,对拟确定的供应企业名称、款式、质量要求、采购价格、服务年限、售后服务要求等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或相关反映的问题得到有效处理后,方可签订合同。七、签订采购合同和校服费用支付公示到期后,由与供货企业签订采购合同,并向家长、社会公布。校服费用由学生家长直接支付给供货企业,已经物价管理部门批准将校服费用纳入代收费项目的,也可由统一收取后转交供货企业,不得违规截留、挪用、挤占校服费用,并及时公开校服费用收支情况。不得委托家长会代收校服费用。八、校服检查验收及监督要按照《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原质检总—9——10—局第178号令)规定,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和记录制度。学校要按照合同约定,通过批量发货前随机抽样或日常零星购买抽样的方式,重点查验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质量检验报告原件及成衣质量标识。 校服备案系统,数据加密存储,保障校服备案信息安全,提升管理水平!江苏学校校服管理平台
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文件川教„2022‟39号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的实施意见各市(州)教育主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为提升校服管理水平,确保校服安全和品质,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健康成长,根据《教育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15‟3号),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遵照执行。一、提高思想认识指出,要把立德树人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社会实践教育等各环节。、合体、美观、舒适的校服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校园文化的重要载体,是展示学生的风貌,培养团队意识、传播平等精神的有益方式,是传承中华传统文化的积极探索。规范中小学生校服管理,严格选购程序、标准,科学设计、使用校服,保证校服产品质量和安全,不断满足学生对美好校园生活向往,是维护利益、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必然要求。各地教育主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中小学校要进一步提高站位,对学生校服存在的校服质量不高、款式陈旧、含棉量少以及采购中的问题要有清醒认识,加强校服管理,严格校服选购。校服登记信息管理平台选择中小学校服登记信息管理软件,为学校校服管理带来便捷,提升工作效率!
不得滥用行力,妨碍供应商进入本地市场,限定或变相限定购买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除财政出资购买校服外,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均不得作为采购单位采购校服并强制购买。三、严格执行标准,保证校服品质采购单位进行校服选购时,要在合同中标明校服执行标准,校服安全与质量应符合《中小学生校服》(GB/T31888-2015)、《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18401-2010)、《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2015)、《消费品使用说明第4部分:纺织品和服装》(GB/T)等国家标准。校服生产企业应严格执行国家标准要求组织生产,严禁降低标准生产和采购校服。有条件的地方可适当提高相关指标要求。校服供应和验收要严格执行“明标识”制度。采购单位选购的校服应具备齐全的成衣合格标识和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质量检验合格报告,检验报告中检验项目应包括但不限于GB/T31888-2015标准所列的全项目;在接收校服时,应进行检查验收,查看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和质量标识。鼓励实行“双送检”制度,即在供货企业送检基础上,采购单位随机抽样送法定检验机构(优先送省级及以上法定检验机构)检验,相关送检费用不得向学生家长收取。按要求保留校服样品,以备复查复验。
标题: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加强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索引号码:297059L/2022-182·发文字号:陕教发办〔2022〕13号·发布机构: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公文时效:有效·成文日期:2022-09-29·发布日期:2022-09-2915:01:39·类别:义务教育·浏览次数:81853各设区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韩城市教育局,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有关直属单位:为提升学校校服管理水平,加快健全校服管理长效工作机制,确保校服安全和品质,充分发挥校服的育人和审美功能,保障学生健康成长,按照《教育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15〕3号)文件精神,现将进一步规范我省中小学校服、幼儿园园服(以下简称校服)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校服具有重要的育人功能,、合体、美观、舒适的校服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校园文化的重要载体,其质量关系学生的健康成长,式样影响学生的形象和气质养成。加强学生校服管理工作,加快形成有效管理服务体系,是保障学生身心健康、满足学生对美好校园生活向往,助力推动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体现。 校服备案平台,简化备案流程,让学校校服备案工作快速完成,省心又省力!
并有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产品成衣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学校要健全完善校服验收程序,建立质量验收台帐,及时记录校服验收情况,校服检验合格后方可发放给学生使用。如有质量问题,应立即向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实行“双送检”制度。校服生产企业将其自行采购的校服布料、辅料等原材料及出厂前的校服成品主动送检,并取得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学校、教育主管部门或其指派的专门机构应结合实际,将一定数量的校服送法定检验机构检验。检验费由送检单位自行承担,不得向家长收取。实行“黑名单”制度。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定期向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相关检验检测机构通报校服供货企业名单。按照我省年度部门联合监管计划开展中小学生校服“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将进行通报。学校不得向“黑名单”企业采购校服。五、做好服务保障各地要完善校服售后服务渠道,及时公示质检报告和售后服务相关事项,督促供货企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采购合同约定做好售后服务。采购单位应要求校服供货企业建立以县(市、区)为单位的校服服务体系,提供相对固定的购买渠道,备足货源,方便学生家长及时购买、调换。要建立校服评价反馈机制。中小学校服登记管理软件,严谨登记,精细管理,校服事务轻松搞定!江苏学校校服软件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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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厅根据有关部门、学校等单位反馈的情况,对诚实守信、质量优良、信誉良好、满意度高的校服供货企业纳入“红榜”并公开发布,供学校、学生及家长选购校服时优先选择。教育厅根据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抽查结果,建立校服供货企业“黑名单”制度,将连续两年抽检强制性标准不合格的校服供货企业列入“黑名单”,三年内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不得向其采购校服。各地教育主管部门可结合实际建立本地区校服供货企业“红榜”和“黑名单”制度。鼓励相关行业协会建立校服供货企业和校服面料供货企业“红榜”和“黑名单”制度。(六)严肃责任追究。各地各校要将校服选购纳入廉政风险防控重点,及时排查主要廉政风险点,细化预警防控措施。选购单位在为学生服务、代办有关事项过程中,不得获取任何经济利益。对校服采购过程中,存在违反程序、弄虚作假、收取回扣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和工作人员,从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幼儿园园服管理参照此实施意见执行。高等学校原则上不统一选购校服,对特殊院校及专业,如医学专业、警校、飞行学院等,需统一专业服装或制服的,参照此实施意见执行。 江苏学校校服管理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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